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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Under Lover」成員胡睿兒在2018年涉入「夜店撿屍性侵案」,並遭被害人控告,審理一路走到最高法院,過程雖和被害女性以40萬達成和解,但是對方不給緩刑機會,最後依乘機性交罪被判刑2年,等於他即將入獄服刑,對此,他稍早也在IG回應了。

「Under Lover」胡睿兒是「蛇姬」林采緹前夫,2018年在妻子臨盆前涉嫌「夜店撿屍性侵案」。他原本因呼麻緩起訴,在緩刑期間再涉案,被起訴後和被害女性以40萬和解,但是對方仍不諒解,10日最高法院維持判刑2年,必須入獄。

DJ圓圓主持17直播《17 Amor圓圓SHOW》,首播邀請相識6年多的好友「Under Lover」成員賴以琳(楊琳)上節目。圓圓說以前認識時覺得楊琳很台,現在瘦身後變成帥哥了,賴以琳說自己目前減下10公斤,減重計畫仍在持續中,距離理想目標68公斤還有6公斤要減,圓圓笑說:「你瘦下來,真的比較有把妹會成功的感覺!」

Under Lover成員楊琳以本名賴以琳,將自己歸零成新人重新出發,談起那段團體經歷成員胡睿兒吸毒、夜店撿屍性侵等醜聞,也導致楊琳險些得到憂鬱症,除了工作量銳減,一個月最多只有1萬元,最慘則是0收入,還因此對人群恐懼,曾一個月足不出戶,想吃東西就在家煮,因此吃了一個月的泡麵,厭惡白天燦爛的陽光,因為睜開眼睛就得面對無事可做的窘境,到了夜晚也不想開燈,彷彿將自己藏在無邊的黑暗之中,才能得到安全感。

「只希望你會記住,不會失望,起立鼓掌,再次注目」,嘻哈團體「Under Lover」成員楊琳,先前推出新歌《Under Lover》,顧名思義,歌曲就是以團體為主題,連MV都是他自拍、自製、自演,他近日接受《ETtoday星光雲》專訪,透露這首歌曲其實早就寫好半年多,直到他學會影片剪輯才終於推出,「我會去看以前我們表演的影片,是真的蠻懷念以前那種能跟歌迷互動的生活,所以一個晚上我就把歌曲寫好了。」藉由歌曲喚醒歌迷對他們的情感,「也等於我終於有勇氣可以繼續往前。」

Under Lover成軍8年多,當年以《癡情的男子漢》、《癡情玫瑰花》兩首歌迅速在網路上爆紅,但團員胡睿兒陸續爆出呼麻、夜店撿屍性侵等負面醜聞,團體聲望一落千丈,胡睿兒甚至被求處2年徒刑,若屆時性侵官司三審定讞,胡睿兒將要面臨2年的牢獄之災。

男團「Under Lover」成員胡睿兒去年6月在夜店撿屍,被控性侵案,一審遭判刑2年,打算拚緩刑免入監的胡睿兒上訴,二審高等法院26日宣判,高院仍認定他犯下「乘機性交罪」,考量他已經與被害人40萬元達成和解,犯後深表悔悟,但因被害人要求,所以仍不宣告緩刑,仍判刑2年。可上訴。

「Under Lover」成員胡睿兒和林采緹結婚後,迎來寶貝兒子「夏天」誕生。如今孩子已經8個月大,也已經開始學習說話,沒想到近來開口說出一句話,卻瞬間讓媽媽崩潰,同時也讓爸爸驕傲喊,「老婆不好意思我搶先一步!」

「Under Lover」成員胡睿兒被控在夜店撿屍性侵女子,一審遭法院依乘機性交罪,判處2年有期徒刑。他在被判刑後首度發聲,說出:「我今天一樣很開心!!」情緒似乎沒受影響,而他和老婆林采緹也不像過去一樣曬恩愛,女方得知他被判刑後反應冷靜,繼續在IG上分享個人辣照,互動可說是降到冰點。

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因涉嫌在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樓梯間,性侵一名酒醉不醒的女子,遭到台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罪起訴,卻影響之前呼麻案緩起訴遭撤銷,台北地檢署11日正式依施用二級毒品罪將他提起公訴。